中国是联合国创始国和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由于美国的蓄意阻挠,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被国民党集团长期非法窃据。中国政府始终不渝地争取恢复新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直到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终于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和中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席位。
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
1、时间:1971年10月25日
2、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得到恢复,这是中国、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以及在这个问题上主持正义的其它国家经过长期斗争而取得的巨大胜利,是中国外交工作一次重大突破,是国际反华势力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图谋的彻底破产,而且说明二战后的世界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人民革命,改变世界旧的政治经济秩序,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超级大国在联合国以及世界各种事务上为所欲为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3、另外,中国在一些大的问题上,始终站在发展中国家一边,积极为他们伸张正义,坚定地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为他们争取应有的权利。因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惟一的发展中国家,在很多方面,中国与很多发展中国家有共同的遭遇,能深刻理解他们的需求。
中国为恢复在联合国合法权利的斗争:
1945年6月,包括中国共产党代表董必武在内的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宪章》上签了字。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美国执行敌视新中国的政策,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却仍被中国人民推翻了的蒋介石集团所窃踞。
为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作出了长期不懈的努力。
1950年9月,在美国操纵下,第五届联大否决了苏联和印度分别提出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权利的提案。
1951年,美国操纵第六届联大否决了苏联等国代表提出的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席位问题列入联大议程的提案,并通过了“延期审议”中国代表权问题的决议。
1961年,第16届联大决定将中国代表权问题列入联大议程。这是对美国为阻挠恢复新中国合法权利而设置的重重障碍的重大突破。
1971年7月,美国仍然继续阻挠联合国正确解决中国代表权问题。10月25日,第26届联大以59票反对、55票赞成、15票弃权否决了所谓“重要问题”案。接着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获得通过了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国的提案,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把国民党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及所属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这就是联合国历史上著名的联大2758号决议,它从政治上、法律上、程序上公正彻底地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这是中国外交工作一次重大突破。
本文来自:逍遥右脑记忆 /chuzhong/370014.html
相关阅读:古代罗马-教案设计
九年级历史知识点集锦(下)
初一历史知识点总结:赤壁之战
八年级下册历史知能训练之选择题及答案一
初一历史下册知识点:主要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