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方程式能客观地反映出化学反应中“质”和“量”的变化及关系。所以化学方程式的读法不同于数学方程式。化学方程式中的“+”号应读成“和”,不能读成“加”;反应物和生成物中间的“=”号,应读成“生成”,不能读成“等于”。
(一)物质读法
上式读作“在通电的条件下,水分解生成氢气和氧气”,这种读法说明了化学反应中物质的变化。
(二)粒子读法
上式读作“在通电条件下,每2个水分子分解生成2个氢分子和1个氧分子”。这种读法揭示了化学反应中结构粒子的变化,并反映出粒子个数的比例关系。
(三)数量读法
上式读作“通电时,36份质量的水分解生成4份质量的氢气和32份质量的氧气”,这种读法表明了化学反应中物质的数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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